第九届中国农民歌会城区道路和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资源市场化运作公告(第二次)
为最大限度筹措资金,保障奥体中心及周边氛围营造,经研究决定,以滁城城区主次道路和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资源整体打包的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合作共赢。
一、合作内容
1. 对相关城区道路进行整体市场化运作。道路宣传资源有关制作安装要求详见附件一。
2. 负责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实施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具体根据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方案组织实施。
上述两项宣传资源以无底价形式寻求合作伙伴,实行整体打包市场化运作,即取得第一项权益的企业必须承担第二项工作。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三楼第九会议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方式:最高价中标。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后,以投标函中价格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推荐投标函中价格第二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投标文件组成(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函(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报价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中标。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须在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格式见附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一次性将中标金额支付给招标人,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叁仟元,由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上述费用。
十、相关要求
1. 道路宣传资源有关制作安装要求详见附件一。
2. 道路宣传、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有关宣传品由企业负责自行设计制作安装。制作前,需将宣传方案报农民歌会筹备办公室(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18009603787;电子信箱:ngh999@126.com)进行内容审批。内容审批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组织制作安装,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对破损的及时更新。
3. 其它未尽事宜,以第九届中国农民歌会滁州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解释为准。
十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中国农民歌会滁州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第九届中国农民歌会滁州市城区道路宣传资源及奥体中心氛围营造市场化运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相约遵守。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于次日内,携带签订后的协议至滁州市城管执法局领取缴款通知书,携带缴款通知书至银行缴款共计人民币 ,用于购买龙兴路(丰乐大道-金陵路)等23条道路道旗及奥体中心氛围营造的宣传权(见附件一)。
乙方完成缴款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取得龙兴路(丰乐大道-金陵路)等23条道路道旗及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宣传权,道路道旗宣传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12月底前,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对部分需要加挂国旗(国庆期间)的路段,由乙方负责加挂,时间延期至1月底前拆除完毕。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氛围营造必须按农歌办要求完成制作。所有道旗按照农歌会道旗设置要求(见附件二)进行设置,如因道旗造成的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
2.宣传方案和效果图由企业负责自行设计。悬挂前,需将宣传方案和效果图报农歌会筹委会办公室审核,进行内容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审批,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道旗宣传画面公益性内容(见附件三)与企业宣传内容各占50%,要求画面美观、新颖,制作规格为1.8米(长)×0.6米(宽),(其中,中都大道等道路规格为1.2米×0.45米,奥体中心内部道旗规格以奥体中心管理要求为准)坚固耐用。设计制作、安装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审批程序,9月7日前按照审批要求完成上述路段道旗悬挂工作,逾期没有按照要求悬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道路使用权,乙方前期缴纳的资金不再退还。
5.乙方要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对破损的路面道旗等宣传内容要及时更新,企业宣传要执行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规定,要用软质材料将道旗固定在灯杆上,因广告宣传损坏灯杆等公共设施,由制作方负责修复。
6.宣传标语、标牌落款统一为:XX责任单位名称。不同标语道旗需间隔悬挂(“公益宣传标语”与“商业广告标语”应交替使用),道旗底部距地面高度2.2米以上。
7.各责任单位须于2024年1月7日前自行拆除,部分悬挂国旗的路段须于2024年1月底前拆除。
8.如因不可抗力影响取消活动,乙方要及时将农歌会宣传标语内容替换为其他公益广告标语,具体内容由歌会办指定。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滁城宣传资源主次道路
序号 |
路段 |
路段划分 |
序号 |
路段 |
路段划分 |
1 |
龙兴路 |
丰乐大道-金陵路 |
16 |
全椒路 |
丰乐大道-敬梓路 |
2 |
仁和路 |
龙蟠大道-敬梓路 |
17 |
宝山路 |
淮河路-世纪大道 |
3 |
敬梓路 |
永乐路-阳明路 |
18 |
中都大道 |
同乐路-敬梓路 |
4 |
菱溪路 |
淮河路-铜陵路 |
19 |
东坡路 |
永乐路-阳明路 |
5 |
阳明路 |
会峰路-敬梓路 |
20 |
花园路 |
凤阳北路-丰乐大道 |
6 |
苏滁大道 |
九梓大道-铜陵路 |
21 |
恒兴路 |
阳明路-环湖路 |
7 |
德盛路 |
滁宁大道-安庆路 |
22 |
环湖路 |
恒兴路-滁州大道、会展路 |
8 |
皇庆湖路 |
滁阳路-文慧路 |
23 |
醉翁路 |
永乐路-阳明路 |
9 |
创业路 |
清流路-龙蟠大道 |
24 |
|
|
10 |
滁宁快通 |
敬梓路-洪武路 |
25 |
|
|
11 |
凤阳路 |
南谯路-滁州大道 |
26 |
|
|
12 |
友谊路 |
苏州路-柳州路 |
27 |
|
|
13 |
苏州路 |
中新大道-铜陵路 |
28 |
|
|
14 |
双城路 |
苏州路-福州路 |
29 |
|
|
15 |
金陵路 |
花园路-滁州大道 |
30 |
|
|
奥体中心氛围营造方案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时限 |
规格 |
1 |
灯杆道旗 |
150组 |
8月底-9月底 |
具体规格满足现场效果需求 |
2 |
空飘 |
30个 |
根据奥体中心活动举办情况确定宣传时间 |
|
3 |
场内宣传桁架 |
612米 |
||
4 |
指引桁架 |
60个 |
||
5 |
指引丽屏桁架(发光) |
80个 |
||
6 |
主题桁架背景 |
6个 |
||
7 |
指引地贴 |
600个 |
||
8 |
玻璃贴 |
100个 |
附件二
农歌会道旗设置要求
1、公益内容占比50%,一组道旗同一方向看去公益、商业左右各一半,背面内容对应相同。
2、道旗设置时,路两侧道旗商业、公益内容朝向相同,即保证公益内容有一半朝向机动车道,一半朝向非机动车道。
3、所有跨铁路桥设置道旗避开铁路正上方位置,以铁路隔离栏正上方位置为基准向两侧退让100米(2-3杆)以确保安全,如因道旗造成的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
4、制作规格为1.8米(长)×0.6米(宽),中都大道等道路规格为1.2米×0.45米,道旗底部距地面高度2.2米以上。南谯路(琅琊大道-明光路)路段由于灯杆位置问题,道旗易剐蹭公交车,原则上不进行设置或缩小尺寸设置,务必确保不出现剐蹭隐患。
5、公益内容共三类,分别为农歌会宣传、文明创建宣传、创5A景区宣传等,具体内容见附件。设置时三类内容依次设置。同一条路可以在每一类中选取1-2个标语,相邻路段内容尽量错开。
6、道旗画面要求美观协调,避免使用视觉效果陈旧、突兀、不协调。
7、设置单位要用软质材料将道旗固定在灯杆上,因广告宣传损坏灯杆等公共设施,由设置方负责修复。
8、设置单位要确保道旗设置坚固耐用,每天至少对设置路段巡查一次,及时发现歪斜、掉落、破损、错漏等情况并及时整改。
附件三
公益宣传标语
1. 希望的田野 圆梦的舞台
2. 放歌希望田野 唱响魅力滁州
3. 农风农韵农歌会 好山好水好滁州
4. 如诗如画滁州美 浓情浓意农歌会
5. 相约山水滁州 共享农歌盛会
6. 醉美滁州城 欢乐农歌会
7. 同心共筑中国梦 携手共建文明城
8. 人人都是滁州形象 处处展示城市文明
9. 市民素质高一分 城市形象美十分
10. 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
11. 关注未成年人 就是关注我们的未来
12. 醉美琅琊山 争创5A级
13. 展琅琊山风采 创5A级景区
14. 争当文明游客 共创5A级景区
十二、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正本或副本 |
一、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签署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或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名称) ”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在接到通知书后按时按量完成招标人委派的工作内容。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十三、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公告的确认
我单位对 第九届中国农民歌会城区道路和奥体中心及周边宣传资源市场化运作公告(第二次)文件内容进行确认。 项目单位:中国农民歌会滁州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代理人:杨磊 联系电话:0550-3218300、3218308 (单位盖章) 2023年8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芳 联系电话:0550-3519519、18955055067 (单位盖章)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