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禁飞通告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3-09-17 09:04来源:滁州市公安局 阅读人次:
字体:打印

因2023年9月19日、20月滁州市奥体中心区域将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为维护周边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公安机关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9月19日、20日15时至23时止,在滁州市奥体中心周边区域(东至滁宁快速通道、西至南谯路、北至敬梓路、南至滁阳路)划定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固定翼无人机、旋转翼无人机)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