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通告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4-09-09 18:03来源: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人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09:18—09:33。
二、试鸣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上午09:18'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上午09:24'0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上午09:30'00″,连续鸣3分钟。
各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各单位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前做好公告的宣传与发布。
届时,滁州市广播电台同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2024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