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贯彻实施《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贯彻实施《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直播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直播地点: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直播嘉宾: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建成

主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承办单位:市新闻办

访谈简介:主要是介绍《办法》贯彻实施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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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将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贯彻落实《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一、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于2018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片区正式运营;2020年,在试点基础上,我市优化了运营模式,按照“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模式,推进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工作,共涉及52个小区,近5万户居民,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运营单位正在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中。同时,滁州市已建设5座体验中心,针对小区、学习、政府机关单位开展近百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滁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必要性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据统计,2019年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0.18万吨,比2014年增长7.59万吨,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预计达到22万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方面实现源头减量,降低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大大降低处理难度,资源化利用效率更高。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难点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资金问题、人员问题、部门之间配合协调问题、末端处置不健全问题等,但最大的难处在于如何调动居民积极性,提高分类责任意识。垃圾分类不是为了分类而分类,其最终目标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变为居民投放习惯,否则前期投放环节投入过大将大大冲抵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效益,生活垃圾分类也就失去了意义。

自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们一直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开展了多种类、多轮次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分类氛围,垃圾分类知晓率也显著提高,但市民长期形成的生活垃圾投放习惯根深蒂固,想要市民长期参与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视为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日常投放行动中,彻底改变投放习惯,任重道远。故而,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将全民参与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明文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使其成为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在此,我仅代表滁州市管执法局再次呼吁:生活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需要政府推动,更需全民参与。

四、贯彻落实措施

垃圾分类体系繁杂,需要政府主导更要齐抓共管。不断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政府推动形成合力。以《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各级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建立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和三级考评体系。二全民参与深入民心。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建立长效的宣传和引导机制,广宣传、深发动,将生活垃圾类工作植入民心。三是试点运营示范引领。严格按照《滁州市示范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运营项目》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基础设施,配齐人员和分类运输车辆,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四是末端建设闭环处置 从大分流到精准分类,努力做到垃圾分类开展到哪里,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就跟进到哪里。推进精准分类,杜绝混收混运,逐步开辟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收运专线。为保障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速、提质和提效,对各区中转站点进行了升级改造,逐步配齐再生资源回收站,设立大件垃圾 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暂存,争取早日实现闭环的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置系统 。

垃圾分类逐步由宣传发动阶段进入全民参与阶段,由理念变成行动,由新时尚变成新习惯。

以党建为引领,将垃圾分类工作更全面、更深入融入城市服务管理、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文明创建,上中下游一起发力,前中末端一起推进。高位推动、系统部署、乘势而上,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政策完善、机制健全、技术先进、全程闭环、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