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简易版
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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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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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有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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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0550-303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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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50-303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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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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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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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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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50-3034970)
预约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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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详情版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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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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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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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10056068322573002014204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1005606832257300201420400201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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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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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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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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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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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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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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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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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滁州市 |
实施主体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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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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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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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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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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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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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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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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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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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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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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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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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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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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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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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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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50-3034970) 预约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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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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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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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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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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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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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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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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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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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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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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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50-3031755 |
咨询方式 | 0550-3034970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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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展开
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有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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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供申请归档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并对所接受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符退回材料,并告知所需材料;
2.审查。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办结。完成受理与审核后,业务办结。
2.审查。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办结。完成受理与审核后,业务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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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楼15号窗口 | 人力资源开发科 | 审核档案是否符合《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出具相关档案材料证明要求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楼15号窗口 | 人力资源开发科 | 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楼15号窗口 | 人力资源开发科 | 依据提交材料,进行档案转递办理。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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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
专业资格认定表格该如何处理? | 需要交至原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归档手续。 |
流动人员如何向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归档申请? | 流动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也可委托其工作单位,现场或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代管本人档案的申请。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原工作单位离职材料或者新就业单位证明材料。 |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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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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