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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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的受理条件,请直接在网站回复,无需电话回访。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2-03-2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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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金〔2020〕13号)文件和安徽政务服务网“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变更受理条件为:
1.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符合《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金〔2020〕13号)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2-03-2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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