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院拔智齿医保报销咨询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2-12-08 05:55
信件内容
工作人员你好,想咨询一下:本人单位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十一月份在滁州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小程序挂了口腔科,挂号费和拍片费用直接是在小程序缴费,拔智齿费用是电子健康卡余额加自己微信钱包自费了八百多元。无意间看到7月14日网友在此平台上咨询“ 想在一院或者中西医拔智齿,在医保报销”的回复。然后拿着自己的发票病例去所在地的来安县医保局窗口咨询报销,工作人员称此处不可以报销,需要去医院咨询。是我对7月14号的网友咨询回复理解有错误?到底可不可以报销呢?
智能推荐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12-09 15:4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3号)规定:“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除外)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共济统筹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经了解,您是用电子健康卡自费结算的,因此不能纳入门诊共济统筹,建议您以后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2022年12月8日下午,来安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