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3-02-13 17:25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妈妈是滁州市全椒县退休职工,现随我们一起生活在合肥。近期因身体不适,在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门诊结算时,被告知没有办理异地安置无法进行门诊报销。现咨询异地就医报销事宜: 1.合肥就医费用是否需要到全椒县医保局进行现场报销?发票时效多长时间内报销有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何?(门诊、住院) 2.如近期回全椒县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到合肥,发生在异地安置申请前的费用(前述就医费用)能否按照合肥市门急诊/住院报销政策实行报销?如不能享受,请问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以上,请领导详细解答。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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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3-02-14 15:50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先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与您联系,向您解释,未提前进行异地安置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发生费用后一年内将发票等材料带回至全椒县医保中心大厅进行现场报销,报销比例将根据医院等级和发生金额进行变化。因您母亲为全椒县退休职工,故其报销比例将按照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实行,异地安置为可在异地进行直接结算,无需带回参保地报销。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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