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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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有哪些?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3-07-3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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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1.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3.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4.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等。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550-3010958。

回复单位:滁州市审计局 回复时间:2023-08-1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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